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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Gigz聲稱Lyft和Uber侵犯其專利!已提起訴

訴訟
小知2020-07-25
GreatGigz聲稱Lyft和Uber侵犯其專利!已提起訴

GreatGigz聲稱Lyft和Uber侵犯其專利!已提起訴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GreatGigz聲稱Lyft和Uber侵犯其專利!已提起訴訟

GreatGigz Solutions公司日前向德克薩斯州西區(qū)地方法院提起了一項訴訟,指控Lyft和Uber的網(wǎng)站和應(yīng)用程序侵犯了其專利。


據(jù)悉,GreatGigz公司是編號為6662194,7490086,9760864和10096000的美國專利所有者。


其中,6662194號專利涉及一種“用于提供招聘信息的設(shè)備和方法,包括用于存儲有關(guān)職位空缺、職位簡介、工作介紹、合同和項目中至少一項的信息存儲設(shè)備”。GreatGigz在訴訟文件中指出,Lyft和Uber通過其網(wǎng)站和應(yīng)用程序直接和故意侵犯了這些專利,其中包括服務(wù)器、硬件、軟件以及一系列相關(guān)和鏈接的網(wǎng)頁以及用于提供工作搜索和招聘的移動應(yīng)用程序。此外,GreatGigz聲稱搭車請求構(gòu)成專利中所述的工作空缺、職位、轉(zhuǎn)讓等。Lyft涉嫌侵權(quán)的手段還處理相關(guān)信息。


該報道稱,GreatGigz正在尋求法院的宣告性判決,即裁決Lyft和Uber侵犯了訴訟中的專利,并尋求損害賠償金、成本和費用裁決以及其他救濟。


來源:集微網(wǎng)

作者:holly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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