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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次受理涉5G云游戲侵權案,《英雄聯(lián)盟》等熱門游戲起訴侵權已立案調查

訴訟
小知2020-03-29
杭州首次受理涉5G云游戲侵權案,《英雄聯(lián)盟》等熱門游戲起訴侵權已立案調查

杭州首次受理涉5G云游戲侵權案,《英雄聯(lián)盟》等熱門游戲起訴侵權已立案調查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英雄聯(lián)盟》等熱門游戲起訴侵權,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已正式立案!


IPRdaily消息:3月23日,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某(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兩起案件,涉案作品有《英雄聯(lián)盟》《QQ飛車》《地下城與勇士》《穿越火線》《逆戰(zhàn)》等,立案標的額總計達到960萬元。


杭州首次受理涉5G云游戲侵權案,《英雄聯(lián)盟》等熱門游戲起訴侵權已立案調查

云游戲以云計算為基礎,所有游戲都在服務器端“這一頭”,用戶在客戶端“那一頭”,不需要任何高端處理器和顯卡,只要基本的視頻解壓能力,用戶就可以獲得美好的游戲體驗;再加上5G網絡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時的“加持”,競技游戲領域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游戲從業(yè)者進入。


但,有關云游戲產業(yè)權利及權益邊界界定、探索新型商業(yè)模式的合規(guī)發(fā)展機制、維護健康的互聯(lián)網市場競爭秩序的紛爭也由此而來。


3月23日,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某(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兩起案件,涉案作品有《英雄聯(lián)盟》《QQ飛車》《地下城與勇士》《穿越火線》《逆戰(zhàn)》等,立案標的額總計達到960萬元。


原告訴稱


1、《英雄聯(lián)盟》等“涉案作品”是著作權人投入巨大成本開發(fā)的游戲軟件,原告是涉案作品的合法運營方和維權方,經過長期投入運營,涉案游戲廣受歡迎并積累了海量用戶。隨著云計算和5G技術的逐步成熟,原告為更好的提升用戶體驗,在業(yè)內率先開展云游戲業(yè)務的布局,上線了 “騰訊即玩”、“騰訊START”、“騰訊先游”平臺,引領業(yè)界進入5G云游戲時代。原告基于此有權對涉案游戲享有著作權維權及對云游戲用戶流量、數(shù)據(jù)進行獲取及收益的合法權益。


2、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將涉案游戲作品置于其云服務器中供公眾訪問的行為,侵害了涉案游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同時,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利用涉案游戲投入云游戲模式的商業(yè)運營,對游戲原有功能進行限制或閹割、降低游戲畫質、掠奪和攫取本該屬于原告的云游戲用戶流量并借此盈利,此外還開發(fā)出“XX游戲”等平臺,進一步劫持原告的云游戲用戶流量和數(shù)據(jù),此舉嚴重妨礙和干擾了原告游戲產品的正常運行,降低了涉案游戲的用戶體驗,野蠻侵占了原告的收益和用戶大數(shù)據(jù)資源,本質上構成不正當競爭。

 

3、原告認為,依據(jù)《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guī)定,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對以上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而被告某(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作為涉案侵權客戶端軟件的下載渠道應按照《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下架涉案侵權產品,故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向用戶提供涉案游戲作品、相關增值服務及進行相宣傳,刪除涉案游戲用戶數(shù)據(jù),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判令某被告(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下架涉案侵權作品。


已正式立案


目前,此案已在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正式立案。這也是杭州首次受理涉5G云游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來源: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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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為/news_24272.html,發(fā)布時間為2020-03-29 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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