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民網訪談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政策解讀
人民網在12月14日下午,就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政策解讀訪談了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外觀設計審查部部長林笑躍、專利管理司副司長趙梅生 。以下為訪談實錄全文。
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政策解讀
[主持人]:
各位網友好!12月14日14時,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外觀設計審查部部長林笑躍、專利管理司副司長趙梅生做客人民網,對專利法第四次修改進行解讀,歡迎關注。[11:49]
[主持人]:
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人民網訪談,今天作客我們人民網的來了三位嘉賓,他們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三位嘉賓,我分別給大家介紹,首先是條法司司長宋建華。[14:06]
[宋建華]:
各位網友大家好![14:06]
[主持人]:
管理司副司長趙梅生。[14:06]
[趙梅生]:
各位網友大家好。[14:06]
[主持人]:
外觀設計審查部部長林笑躍。[14:07]
[林笑躍]:
各位網友下午好![14:07]
[主持人]:
首先第一個問題問給宋司長的,新形勢下我國對專利法律制度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都有關于知識產權法的提出,請您結合我國專利保護和運用中的問題,談談《專利法》第四次修改的必要性,以及修改進程。[14:07]
[宋建華]:
我來給各位網友解釋一下《專利法》修改的基本情況。大家知道中國的專利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1985年生效實施,到目前為止已經進行三次的全面修改,在專利制度實施30多年的歷史進度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隨著我們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在我們取得成績的過程中也還有一些問題依然存在。[14:09]
[宋建華]:
比如說在專利保護領域出現(xiàn)了新的矛盾和新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表現(xiàn)在專利的保護和運用,以及我們的創(chuàng)新主體能力,以及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方面都需要提升。尤其專利保護方面我們創(chuàng)新主體面臨一些困難,就是保護的這種周期長、取證難、賠償?shù)汀⑿Ч?,這些現(xiàn)象影響了企業(yè)創(chuàng)新的積極性,因此有必要從法律的層面上進一步的規(guī)范。[14:10]
[宋建華]:
為了落實剛才您提到了中央和國務院近年來,無論是十八大文件的精神還是國務院有關文件的精神,對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結合形勢的需要和黨中央、國務院文件精神的要求,解決創(chuàng)新主體現(xiàn)在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有必要對這個法律做進一步完善。[14:10]
[宋建華]:
這個工作是在2015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專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草案的建議稿上報了國務院,現(xiàn)在國務院法制辦也正在就上報的送審稿開展意見征集和審議的工作。我們國家知識產權局全力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相關的工作。[14:10]
[主持人]:
就是說國務院法制辦正在進行審議準備工作。剛剛您也是提到了發(fā)現(xiàn)專利侵權的現(xiàn)象比較嚴重,其實我也了解到,尤其是在群體侵權和重復侵權兩方面表現(xiàn)的最為突出,下面的問題我們問一下管理司的趙司長,您跟我們聊一聊群體侵權和重復侵權行為主要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以及它們對市場秩序有什么不良的影響?[14:10]
[趙梅生]:
主持人這個問題也是當前的熱門問題,對創(chuàng)新者而言,對某個專利權人在一個時間段內同時的侵權,對專利權人創(chuàng)新的積極性打擊非常大。重復侵權指的是某一個專利權人的專利權在一定時間段內、在一定的區(qū)域內被同一個主體侵過一次權,而且被司法機關認定被侵權后,又重復的被侵權,又被發(fā)現(xiàn)。那么這兩種侵權行為,在侵犯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又嚴重的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對社會公眾利益也是一種傷害。所以有必要從政府監(jiān)管的角度加大力度,對重復侵權和群體侵權行為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這樣才能有效維護專利制度的運行秩序,給專利權人和創(chuàng)新者以信心。我簡要解釋這些。[14:11]
[主持人]:
下一個問題我們要問一下關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就是修訂草案中是否要增加有關互聯(lián)網專利保護的條款,這個問題我們還是請趙司長回答。[14:11]
[趙梅生]:
這是一個新生的問題。隨著中國電子商務的發(fā)展,電子商務的侵權行為也越來越多,尤其近幾年來。盡管《侵權責任法》第36條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包括侵犯知識產權相應的責任有了原則的規(guī)定,但是具體到專利侵權方面還不夠具體和細致。所以說,隨著網絡電子商務的快速發(fā)展有必要在《專利法》中做相應具體的規(guī)定,這樣對電子商務平臺,要告訴他,他在比如接到權利人或者利害相關方的“通知”,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要承擔什么相應的法律責任,要給一個明確的界定。這樣電子商務平臺、權利人和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經營者他們的權利、義務、關系就可以明確,這樣就可以促進電子商務更加快速健康的發(fā)展,有效抑制網絡上的侵權行為。[14:15]
[主持人]:
您的意思是說,在目前看來,在電子商務這塊權利人以及電商平臺他們之間其實是沒有明確的界定的?[14:16]
[趙梅生]:
對,專利法中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具體的規(guī)范目前還沒有,非常需要。[14:17]
[主持人]:
就是需要出臺這樣一個增加有關互聯(lián)網專利保護的條款,指清楚每個人具體的權利是什么。[14:17]
[趙梅生]:
對,讓電子商務平臺明確他們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14:18]
[主持人]:
下一個問題也是針對《修訂草案》中賦予專利行政部門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調查取證手段,就是說為什么要在我們這個修訂草案當中賦予專利行政部門調查取證的手段?[14:18]
[趙梅生]:
首先,專利權作為無形財產權,也就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它和有形財產不一樣,它的侵權證據(jù)的收集非常難,它具有高度的隱蔽性。那么相關的侵權證據(jù)往往在侵權人手里,而權利人非常難以收集到,而侵權行為又是一種違法行為,這個時候政府機關應該發(fā)揮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職責,主動的來收集證據(jù),當然他在收集證據(jù)的時候要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場。這方面的規(guī)定還不夠完善,我們希望通過這次《專利法》修改的機會,把調查取證,就是政府機關調查取證的手段細化,這樣更有利于提高專利權保護的力度、保護的公正性,剛才宋司也講到,這涉及到立法修法的必要性?,F(xiàn)在當事人、創(chuàng)新人、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在調查取證手段缺失方面反映的也比較多。[14:20]
[主持人]:
就是說賦予了政府部門主動調查取證的權利?[14:20]
[趙梅生]:
不能說完全是主動,也要根據(jù)權利人的請求,而且要保證公正、中立,客觀全面的原則,一定要遵守這個原則。[14:21]
[主持人]:
下一個問題問一下外觀部的林部長,我國為什么要保護局部外觀設計,以及局部外觀設計對申請文件和保護范圍怎么規(guī)定的?[14:22]
[林笑躍]:
局部外觀設計保護是這次送審稿對外觀設計重要的修改,特別是在加強外觀設計保護方面非常重要。大家也知道,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外觀設計在提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方面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企業(yè)轉型升級當中也會發(fā)揮很重要的推動的作用。在設計過程當中,經常有這種情況,就是作為一個產品的顛覆性的設計,是全新的設計,但是這種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少,大部分的設計創(chuàng)新都是在現(xiàn)有產品的基礎上做局部的改動,這種設計比較多。但是,在現(xiàn)行法當中,我們對整體的保護有一個原則,就是要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就是說你這個設計要全面的去比對才能看出它有沒有這個專利性。但是這種情況就弱化了對局部的保護,所以這次修改以后對局部有特點的那部分給予更重要的保護,應該說對設計人員來說權利保護增強了,所以這方面的修改還是非常重要的。[14:24]
[林笑躍]:
那么對申請文件的要求和保護的范圍,會在以后的《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當中做進一步的細化。比如說我們申請的時候可以通過虛線和實線的結合,來區(qū)分整體產品和局部設計,通過色塊區(qū)分或者通過明暗度等等這樣的手段來提交申請。另外,在保護范圍上我們要考慮到這個局部設計在整體產品類別上屬于哪個類別。再有就要考慮這個局部設計占比例的大小、位置的關系等等各種因素綜合考慮它的保護范圍。關于進一步的細化內容,將在后面其他文件的修改當中有所體現(xiàn)。[14:25]
[主持人]:
我們也了解到,在《修訂草案》中將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期限從以前的十年延伸到現(xiàn)在的十五年,為什么會存在延長外觀設計保護期限?它的客觀需求是什么?[14:26]
[林笑躍]:
因為這個保護期限對比從國際上幾個大的有外觀設計專利的國家和地區(qū)來說,我們十年的保護期限相對來說是最短的,其他國家都有十五年、二十五年的,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一些高水平的設計產品周期相對更長;另外一些經典設計有這樣的需求,想獲得更長時間的保護,讓公眾對他的產品形象有更長遠的認知,這對品牌、對形象、對他設計的DNA的延續(xù)都非常有作用,所以針對于社會公眾這方面的需求,我們調整了保護期限。另一方面,我們國家也在積極考慮加入海牙協(xié)定,海牙協(xié)定是促進企業(yè)向外申請的非常好的渠道,海牙協(xié)定規(guī)定對外觀設計最低的保護年限是15年,我們調整保護期限也是為了適應海牙協(xié)定的需要。[14:30]
[主持人]:
可以說適應了多方位的需求去滿足不同的渠道要求。我們下一個問題還是問宋司長,關于專利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為什么要設立懲罰性的賠償制度?[14:30]
[宋建華]:
是這樣的,剛才趙司長也介紹過,現(xiàn)在我們國家專利侵權的現(xiàn)象還是時有發(fā)生,某些情況下群體侵權和故意侵權這種現(xiàn)象在有的地方還是比較嚴重,侵權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侵權的成本很低,而專利權人維權的成本很高,所以導致現(xiàn)實中有些企業(yè)專利權人在維權過程中贏了官司輸了市場,導致對權利侵犯現(xiàn)象的制止在某些地方實行的不是很有利。作為無形財產的專利權,完全是智力投入、智力創(chuàng)造的權利,這樣的權利在前期的投入和后期的維護過程中都需要很大的成本。如果對侵權的行為制止不力的話,那么對權利的保護和對權利人創(chuàng)新的積極性都會產生影響。作為懲罰性的賠償,這次修改的法律里面就提出了一個建議,對那些故意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在賠償時不僅僅是要求他給予權利人補償性、填平性的賠償,而是要對他的侵權行為予以警示的、懲戒性的、懲罰性的賠償,對于賠償?shù)臄?shù)額,我們建議法院可以對這樣的故意侵權行為進行1—3倍的處罰。[14:37]
[主持人]:
就是在他原有賠的基礎上?[14:37]
[宋建華]:
對,基礎上1—3倍,這樣就加大了懲罰的力度,同時也是對權利人維權成本的一個極大的補充。這項懲罰性的規(guī)定,在我們國家知識產權立法里,比如在《商標法》里已經有所體現(xiàn),在其他的知識產權立法里也正在考慮。所以《專利法》這次修改中,我們也建議把懲罰性賠償作為很重要的加大專利權保護力度的重要措施放在這個建議稿里。[14:39]
[主持人]:
可以看得出來,其實這種懲罰性的賠償一方面是在保護專利所有人自主創(chuàng)新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就是要打擊這種不好的現(xiàn)象,因為這種現(xiàn)象如果多了,大家都覺得我去侵權我付出成本太小了,我隨便侵權一下也不懲罰我什么。[14:39]
[宋建華]:
對。[14:39]
[主持人]:
下一個問題我們還是要問一下林部長,關于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專利權評價報告主體有什么積極的意義?[14:40]
[林笑躍]:
這次修改是增加了專利權評價報告提出的主體,在現(xiàn)行法里面規(guī)定只有專利權人和利害關系人可以提出評價報告的請求,目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評價報告。這次修改除了專利權人以外,就是被訴的侵權方也可以主動提出出具評價報告的申請,這個出于什么考慮呢?就是在侵權訴訟當中,如果申請人覺得這個評價報告對他不利,他可能就不主動提出評價報告,那么對法院及時的裁決或者準確的裁決會有一定的影響,那么這個時候如果是被訴侵權人主動提出評價報告的請求,那么對法院能夠及時作出準確的判決非常有利。所以,這次就把請求的主體做了擴大,所以這個評價報告為專利權及時有效的保護還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4:43]
[主持人]:
能不能理解成為其實是有公平性存在的,就是不僅僅是我們權利人他們有這個主體可以成為主體,那么被訴人也可以成為主體,兩方面。[14:43]
[林笑躍]:
你說的也有道理,就是讓當事雙方都有權利了解專利的有效性到底什么樣,雙方都可以提。[14:43]
[主持人]:
那專利權評價報告的作用還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呢?[14:44]
[林笑躍]:
剛才提到的訴訟侵權當中可能會用得到。另外,后面還要介紹這次引入的當然許可的制度,在你聲明當然許可的時候就要提供這樣的評價報告。我再補充一句,評價報告不僅局限在外觀設計,作為初審制度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兩種專利都可以提出評價報告這種請求。[14:49]
[主持人]:
剛剛您也提到了專利當然許可制度,我們請趙司長回答一下什么是專利當然許可制度,以及我國為什么建立專利當然許可制度?[14:49]
[趙梅生]:
對廣大網友來講專利當然許可制度可能是新的概念,如果轉換一個說法可能好理解一點,叫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就是專利權經過授權了以后權利人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把專利權放在公告欄上,通過網絡或者紙電的方式,向全社會公開。全社會的任何一個人在專利開放許可期限內都有資格來獲得許可,當然需要向權利人繳納許可使用費,這樣就更好理解。它其實是給權利人一個機會、一個機遇。[14:56]
[趙梅生]:
從大多數(shù)國家來看,包括發(fā)達國家、發(fā)展中國家都有當然許可制度,或者叫開放許可制度。比如說發(fā)達國家,英國、法國、德國都有,在英國當然許可占所有專利許可的比例近年來已經高達40%,在所有的金磚國家,除了中國現(xiàn)在沒有專利當然許可制度,其他都有,巴西、印度、南非、俄羅斯都有,其他發(fā)展中國家,比如馬來西亞、泰國也都有當然許可制度。當然許可制度非常有效,它是促進專利實施的比較普遍、開放的、普惠的方式。所以如果中國把這個制度引進來之后,對國內加快專利的實施和運用是非常好的法律手段,如果能夠通過這次修法把這個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我們相信會對知識產權強國戰(zhàn)略的實施,對專利制度的有效運行發(fā)揮非常重要的作用。[14:56]
[宋建華]:
關于這個問題我補充兩句。從專利制度實施30多年的歷史過程來看,尤其近幾年我們專利的申請量和授權量都是在快速增長,我們企業(yè)創(chuàng)新的熱情和能力也是處在快速爆發(fā)的過程。那么也有很多專利技術,由于專利權信息傳播的不對稱性,所以一方希望把他的技術轉讓出去,而另外需要技術的一方對于專利轉讓信息了解不夠,因此,目前有一種現(xiàn)象,尤其是一些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因為他們本身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以他們申請了很多應該是很有價值的專利技術,但是都處在沉睡的狀態(tài),如果一個專利技術不能夠應用在生產實踐中,這個對權利保護也好還是創(chuàng)新也好,就沒有發(fā)揮它的社會效益和價值。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使得那些專利權人,能夠很便利地通過很暢通的通道來把自己的技術信息傳達出去,同時讓需求的一方很快的找到這個技術,所以從政府服務的這個角度建立這樣一個平臺,給他們提供這樣一個便利。[15:00]
[主持人]:
就是搭建了一個平臺,然后讓這些需要轉讓的,我們在這個平臺上轉讓它的技術,然后需要這些的也可以運用這些技術給自己的產品服務,實際上喚醒了一種活力。[15:01]
[宋建華]:
增加了技術轉讓雙方的便利性。[15:01]
[趙梅生]:
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15:01]
[主持人]:
這也是專利商品化的一個過程。[15:01]
[趙梅生]:
法律的促進手段。[15:02]
[主持人]:
還有一個問題,現(xiàn)在我們聊一聊標準必要專利默示許可制度,這又是什么樣的制度?標準必要專利默示許可制度是不是會影響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積極性?會不會造成中國的標準組織難以吸引優(yōu)秀的廠商以及專利技術?[15:02]
[宋建華]:
這個標準和專利的問題實際上是在兩個法律制度領域的連接點。大家都知道,因為技術標準很多都是先進技術的表現(xiàn),而先進技術多數(shù)都是受到專利權的保護或者知識產權的保護,這樣的話,標準和專利之間就建立了一種必然的關系。大家知道,標準一般都是一個行業(yè)組織或者國家制定的標準,這些標準從它的實施效果和推動力來講有一種強制的作用在內,比如說我們用的電子產品,它的技術標準是統(tǒng)一的,所有生產電子產品的廠商都要按照這個標準去進行生產,否則它的產品就是不合格或者技術質量不過關,必須要達標。如果這個標準里含了專利技術了,這個技術的方案如果又是被某個專利權人掌控的話,這里面就需要兩者之間進行妥善的協(xié)調。一方面要充分保護專利權人在技術創(chuàng)新方面作出的貢獻,他的專利權應該得到充分的保護。但同時也要考慮到作為標準實施方那些企業(yè)他們在制造標準規(guī)定的那個產品的時候,怎么妥善解決他和專利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及專利權人在這方面所要履行的義務。[15:05]
[宋建華]:
在實踐中有一些現(xiàn)象,有一些標準的方案里面涵蓋了某些專利技術,而專利權人在制定標準過程中,這個說得可能遠了,在制定標準過程中如果涉及到專利技術會有原則性的要求,比如要求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利權人要將自己專利的信息披露,而且要作出公平、合理、無歧視的發(fā)放許可的承諾,這是作為他參與標準制定過程中的一項義務表現(xiàn)。但是在實踐中有一些個別的現(xiàn)象,專利權人在參與標準制定的時候并沒有充分披露他的專利信息,可能導致后來標準的實施者,也就是其他企業(yè),生產這個產品的企業(yè),會遇到一個專利侵權的問題,這樣的話就需要專利權人本身要承擔這樣的一個公開和披露的義務。兩者之間要保證大家都是在合法的、法律規(guī)定的限度之內。[15:07]
[宋建華]:
這次《專利法》修改提出這個建議,是針對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如果專利權人沒有誠實的披露他設計的專利信息的話,他的行為就有瑕疵,會因為他自身不誠信導致上述的后果。對于這樣的行為,專利權人一方面要行使他的權利,同時要履行公開的義務。通過這樣的措施,如果說他沒有誠實披露的話,視為他默示許可的標準實施者實施這項專利,但是這項專利不是免費實施的,其他的企業(yè)和廠家還是要向專利權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15:11]
[主持人]:
以前是有支付這種使用費嗎?[15:11]
[宋建華]:
現(xiàn)行關于這方面沒有特別明確的制度規(guī)定,只是在我們國家《標準化法》的部門規(guī)章或者規(guī)范性文件里面要求專利權人在制定標準過程中要披露信息,但是如果不披露的話,對他的法律責任并沒有相應明確的規(guī)定,而《標準化法》和《專利法》之間的銜接就是通過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披露信息,對專利權人不披露在《專利法》上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15:14]
[主持人]:
這次的《修訂草案》實際上是讓專利權的擁有者既有權力又要有承擔的義務。[15:14]
[宋建華]:
專利權人既要有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15:15]
[主持人]:
好。最后一個問題問宋司長,關于專利代理制度的問題。[15:15]
[宋建華]:
剛才那個問題還有一個,就是你提到了對企業(yè)是不是有什么影響?我們覺得這項規(guī)定本身,只要是專利權人在行使權利也好,還是參與標準制定也好,還是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那這項規(guī)定對他沒有什么影響。我們征求意見中也有一些企業(yè)對這項規(guī)定表示了擔憂,當然這里也有一些國家的標準化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跟《專利法》之間制度方面妥善銜接的問題,那么對于企業(yè)的擔憂或者是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我們也進行了認真的思考。所以對這方面的問題,我們還是希望進一步完善相關的規(guī)定。[15:17]
[主持人]:
接下來還是回到最后一個問題,為什么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和專利代理師資格需要通過行政審批?[15:17]
[宋建華]:
專利代理師或者目前叫專利代理人,他是專利制度實施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支隊伍,它實際上就跟律師一樣,在法律的實施和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方面發(fā)揮了很重要的作用。專利代理人就是屬于這樣的一支隊伍。他承擔的工作,比如說專利權,它并不是企業(yè)或者創(chuàng)新主體完成一個技術方案以后自然獲得的權利,專利權的獲得是需要把他的技術方案按照法律轉化成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文件,然后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申請審批的程序也都是法定的程序,所以這樣的一整套的實體或者程序的流程以后,這個權利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以后才能被授予專利權,而在這個轉化的過程中,恰好專利代理人在其中發(fā)揮極其重要的作用。[15:22]
[宋建華]:
同樣,專利代理人對于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比如對于現(xiàn)有的專利文獻、技術、信息的利用,以及專利權授予以后,剛才我們提到專利的維權、保護,包括剛才的轉讓、實施和運用,這些方面專利代理人都發(fā)揮了非常重要的專業(yè)的作用。而對專利代理人的要求,我們可以定位他是專業(yè)技術性非常強的法律服務,所以這樣的資質涉及到重要的公民的財產性的權益的法律保護問題,因此,對于這樣的人員需要獲得相應的行政許可,以保證創(chuàng)新主體的權益得到有效的保護。[15:22]
[主持人]:
實際上是規(guī)范和保護的作用,可以讓整個的創(chuàng)新主體,比如不知道怎樣申請的話,專業(yè)的代理人首先他要了解這個規(guī)章制度的,他要熟悉這個流程。[15:38]
[宋建華]:
從代理人對他專業(yè)性的要求,他是既要懂法律,又要懂技術,還要懂外語。所以這是專業(yè)性非常強的技術和法律的服務,所以不是隨隨便便什么人都可以做這個事情,因此要給予保障。這次《專利法》修改是從法律的層面上對我們國家代理制度的一些重要的規(guī)定,比如說你要從事專利代理業(yè)務,要經過許可。對于沒有經過行政許可的一些行為要進行相應的處罰,實際上在我們的實踐中,有一些人員或者是機構沒有獲得專利代理的行政許可,但是他們卻是以欺騙公眾的方式招攬專利代理業(yè)務,而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整個市場秩序,同時最直接的傷害了創(chuàng)新主體的權益。[15:39]
[主持人]:
最后謝謝我們三位嘉賓就《專利法》第四次修改的政策解讀,為我們網友帶來了精彩的分析,我們也希望從法律層面上的專利法的修改能夠盡快的落實出來,然后更好地維護我們創(chuàng)新主體的利益,然后保障市場正常的經濟秩序。[15:39]
[主持人]:
最后,感謝三位的到來。[15:39]
[趙梅生]:
謝謝主持人、謝謝各位網友的關注。[15:40]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cn 趙珍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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